动物购买合同百度百科(动物购买合同范本) 2024-12-28 10:10:17 0 0 关于宠物的赠与协议书? 狗狗领养协议书 甲方或甲方的授权代理人(送养人):__________ 乙方(领养人):__________ 领养动物情况: 名字: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品种:__________ 毛色:__________健康状况:__________ 免疫□ 绝育□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领养动物之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 1. 甲方将委托领养动物交由乙方领养。 2. 甲方的义务: 1) 如实告知被领养动物的健康状况,性格,爱好,生活习惯等资料。 2) 为乙方领养及日后喂养动物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协助。 3) 安排合适的人员定期对领养家庭回访,以便沟通信息,解决问题。 3.乙方的义务: 1) 领养人必须年满18周岁,有正当职业者或经济能力(需带身份证),未满18周岁者需由家长陪同,取得家长同意签字。 2) 在领养动物前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甲方当前已知的所领养动物的真实状况,并进行初步观察与接触。 3)为领养动物提供适合的食物,提供洁净的饮用水,做到科学喂养。 4)在室内提供适当的活动空间, 进行家庭喂养,并保证领养动物的安全,不得将所领养动物异用和商业用途。 5)必要时为领养动物提供必要的医疗措施。 6)领养狗必须为其办理长沙市犬类准养证,依法养狗。 7)接受领养后,协助甲方对喂养情况进行了解和回访。 8)事先与家人做好沟通及商议,签署领养协议后,不得因为家人反对,婚姻,生育,工作变动,动物不听话,动物生病等原因抛弃领养动物。 9)在无法继续喂养领养动物的情况下,必须将动物交回甲方,或与甲方共同为领养的动物找领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转交他人. 10)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虐待领养动物,不得给领养动物施行不人道且不必要的手术,如:去爪,拔除犬齿,及截耳断尾等。 11)带领养动物出门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如栓好牵引绳,不得遗失,逃走。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日内,将本协议协议约定的领养动物交给乙方,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6.乙方如违反上述第3条7)-12)款,视为严重违约,一旦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交纳违约金____元,并退还所领养动物。 7.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提起仲裁,直至诉讼。 8.本协议未尽之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9.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分别由甲.乙双方保管。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所住地址: 所住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 上海动物防疫条例? 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 ( 2005年12月29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动物防疫监督及其他与动物防疫有关的活动。 第三条本市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综合防治、严格检疫、重点控制、全程监管的原则。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根据区、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开展本区域内动物疫病预防工作。 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动物防疫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和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别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的动物防疫的监督和动物疫病的预防、检疫。 乡、镇的动物疫病预防组织承担本区域内动物防疫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保障开展动物防疫工作所需经费。 第七条本市支持保险机构开展动物疫病保险业务,鼓励动物养殖场和养殖农户参加动物疫病保险。 保险机构应当依据本市农业保险政策,落实动物养殖业保险措施,并依据保险合同及时为动物养殖场和养殖农户提供承保范围内的损失赔偿。 动物产权转让,什么时候生效? 动物产权转让的生效时间,通常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转让协议的签订、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以及法律程序的遵循等。 一般来说,当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签订动物产权转让协议,并明确约定转让的条件、方式及时间等要素后,该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为了确保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可能还需要遵循一些法律程序,如向相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等。 这些程序的完成时间也会影响产权转让的生效时间。因此,动物产权转让的生效时间并非固定不变,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在签订转让协议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确保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国家保护动物的条约? 保护迁徙野生动物物种公约(CMS):(1979年6月23日签订于波恩)又名:波恩公约、养护野生动物移栖物种公约、保护野生动物迁徙物种公约。其目标在于保护陆地、海洋和空中的迁徙物种的活动空间范围。是为保护通过国家管辖边界以外野生动物中的迁徙物种而订立的国际公约。1979年6月23日在德国波恩通过,1983年12月1日生效。公约规定:应订立具体的国际协定,以处理有关迁徙物种养护和管理问题;设立科学理事会就科学事项提供咨询意见;在两个附录中分别列出了濒危的迁徙物种和须经协议的迁徙物种。 收藏(0)